深圳:延续和优化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鼓励淘汰国IV汽车

车讯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

《若干措施》中提到,要加大新能源 (智能网联) 汽车推广力度,提升电动化及清洁化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鼓励淘汰“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进一步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巩固公交及出租领域全面电动化成果,延续执行网约车运输证管理政策。

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支持通过换电、虚拟电厂、光储充一体化等多种创新模式助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对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区内使用ING拖车按规定予以运营资助。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

《若干措施》中还提到完善补能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柔性充电、超级快充等新型充电模式和光储充一体站、新能源汽车和电网双向充放电 (V2G)等融合新技术的示范应用。

引导社区采用“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加大配电网络建设和支撑力度,强化超充设施专项规划与电网、市政设施及管网规划有效衔接。加快“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推动与虚拟电厂双向联动,助力建设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 (氢、油、电)、换电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制定出台加氢站管理办法,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深圳:延续和优化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鼓励淘汰国IV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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